日前今日宣州公众号发布的

今天,宣州区公租房摇号配租225套!

这一信息得到网友关注

“公租房如何申请?”

“申请都有哪些条件呢?”

……

接下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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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对象范围

宣州区主要保障、受理城市规划区内户籍人口。(城市规划区外户籍满足申请条件的人口,可向宣城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市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且申请时未承租市区直管公房或单位公房。

在市区无住房是指:未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含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等已登记备案的房产),无集体土地上自建房。

(三)申请人家庭必须是市区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对象不受此条件限制)。低保、低收入家庭,需经民政部门审核认定;其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民政部门通过信息核对平台核实,出具核对结果。

(四)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2.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就业人员,且录用或聘用时间在5年内(含),时间以人社部门录用批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材料为准。

(五)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籍在市区以外;

2.在市区单位(或企业)工作,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存社会保险1年以上;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

(六)在宣创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租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市区居住证;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3年,以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为准;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产。

(七)其他保障群体。其他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人才引进等需要,需提供公租房保障的,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

(八)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1、未纳入共同申请人的父母、岳父母、成年子女等直系亲属在宣城市区拥有商品房、自建房,且住房面积满足申请人居住的,视为其直系亲属有资助能力,不得申请公租房。

2、在市区转让房屋不满三年的(但因重病、重灾等其他特殊情况的,不受此时间限制);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享受过公租房租售并举保障或经济适用房保障的;

5、已享受本市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

申请方式

(一)每位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一套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户均可申请。

单身人士申请的,其本人为申请人;家庭户申请的,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主要依据申请人居民户口薄。

(二)具体申请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符合公租房条件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宣州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查验;

2、低保家庭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审批发放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状况,以民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核定的结果为准;

3、诚信承诺书和授权查询委托书;

4、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户籍落在城区街道办事处的省直单位无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应由该单位向申请人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申请。该省直单位需有专人负责住房保障事务,履行社区(村委会)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提醒:今年公租房摇号已经结束

明年公租房政策根据

当年实际情况会略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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