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登记多个住所吗

同一个地址可以办多家公司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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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7月1日正式施行。住所是公司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与诉讼法、税收法、行政管理等属地管辖的法律规范息息相关,本期将围绕公司住所登记专题展开讨论。

Q

什么是公司住所?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三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根据《公司法》第八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有:确定公司的登记机关;确定公司的诉讼管辖地;确定公司法律文书的送达地;确定公司债务的履行地等。

Q

公司可以登记多个住所吗?

A

不可以。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市场主体只能登记一个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因此,公司只能登记一个住所。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对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作出更加便利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具体规定。

Q

公司在多个经营场所

开展经营活动怎么办?

A

公司根据经营所需,可以在各经营场所所在地设立分公司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为进一步放宽企业住所以外的经营场所登记,推进登记便利化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南京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办法》。公司若符合南京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可以办理相关经营场所备案,免于办理分公司登记。

Q

同一个地址可以办多家公司登记吗?

A

《公司法》规定了设立公司必须有住所;一个地址登记注册多家公司,应当符合相关条件,如满足多个公司办公使用所需、须经房屋业主及出租人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Q

公司登记提交的住所

使用相关文件有哪些情形?

A

申请人不得将违法建筑、危险房屋、未依法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房屋等作为公司住所。住所使用相关文件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属于公司自有房产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自有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的,应当提交房屋买卖合同等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材料,新建房产应当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二是租赁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协议和《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属于转租的,除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外,还应当提交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转租的文件和《经营性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对住所登记另有规定的其他材料。

将住宅用作公司住所登记的,申请人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除提交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住用商”相关利害关系人知情同意书》。

申请人对公司住所使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登记机关对公司住所使用相关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Q

通过公司登记住所无法联系

有何法律后果?

A

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或者执法检查,依法处理公司登记住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经查实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将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进行公示。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Q

用虚假住所使用文件取得公司登记的

有何法律后果?

A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受理,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公司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公司相关登记业务,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公司,其直接责任人自公司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依据《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登记机关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下一期我们将围绕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行解读

拟稿:高亚鲁

审核:张黎红王帆

发布:程燕妮

设计:李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