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江北区山涧水岸小区的李女士说,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收到过物业发放的小区广告收益了。

李女士称,自从物业接手小区后至今6、7年的时间里,自己只收到过30块钱。“我听说市区有些小区会发一两百元给业主。”

李女士所说的“小区广告收益”指的是小区物业在管辖范围内的道路上或是电梯里投放的广告。

根据2018《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获取的收益归业主共有,业主可以约定将该收益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这笔广告收入是属于业主所有的。

山涧水岸的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的广告费其实收得很少,所以才发得少。“平均到每一家就不会太多了。”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小区的物业都会发放这样一笔钱给业主。

石桥铺骏逸新视界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人员汤静称,他们只管理了小区门口摆摊的一点儿收入。

“这个费用物业并没有交给我们业委会,我们也没办法管理。”

她说,去年年底三个月不到业委会凭收取摆摊的费用获得了几万元钱,“那时组织过给每家每户发了一瓶菜油。”

汤女士说,而广告费具体能发多少是根据实际收入来的。“业委会没有经手。”每个小区可能视楼盘、入住户数、接到的广告品牌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二三里就此事咨询了法律顾问何女士,在她看来,确实如汤女士所说,“每个小区的物业不一样,接到的广告也不一样,这笔费用不一定有业主们想的那么多。”

另外,还存在着一个问题,就是每个小区物业收取的物业管理费都不一样。“有的小区收的物业管理费其实不足以支撑小区的安保、保洁等各项开支的,这种情况,物业也可以用广告费补贴这些费用。一般是进入公共维护资金的。”

例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一老小区,平均每平方米只收取了6毛钱的物管费。物管对此很无奈:广告费基本都用来补贴清洁人员的费用了,加上绿化、公共设施的维护,其实都不够的。

何女士补充说,“但是,小区内广告带来的收益,经业主授权后,物业公司可以有权管理,用于对小区公共设施的建设维修。”

也就是说,业主们对于这笔广告费的收支是有知情权的。如果想要了解的,可以要求物业方公示这一部分的费用。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让业委会代为行使这一权利。

(H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