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暂行规定》(泉政办〔2017〕153号)、《德化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德委人才〔2017〕4号)文件精神,县直有关单位对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章正侯等15名申请人(按姓氏笔画排序)符合德化县人才公寓租赁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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