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罗女士在我的长沙APP《我要找律师》专区反映,今年4月底,她将自己的本田车停在了雨花区绿城桂花城小区的通道内,当天中午狂风大作,隔壁“云树苑”楼栋12层住户张女士家阳光房的玻璃被吹了下来,玻璃划伤了她的车。

“那天长沙刮很大的风,又是风又是雨的,中午的时候天都是黑的。当时我没在家,第二天我来开车的时候,发现我的车上有很多碎玻璃渣,然后走近一看,我的前挡风玻璃、引擎盖都有被玻璃砸的痕迹。风吹倒12楼的玻璃,掉到2楼,然后溅到我的车上。”罗女士表示。

记者了解情况后,来到了张女士家阳光房的位置。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有个大型的空调外机,外机上方搭建了一个钢架,据罗女士介绍,这里曾是玻璃阳光房,事发后已被拆除。

“这是张女士家违法搭建,因为不牢固,那天风比较大,就被吹下去了。”罗女士表示。

事发至今已经过了1个多月,然而罗女士与涉事多方依然没有协调成功。

“车辆定损4800块钱,引擎盖有几个被扎痕迹,还有前挡风玻璃。我跟物业是这么讲的,既然说我是违停,我愿意去承担相应责任,楼上业主她是主责。物业没有明确告诉我这个地方不能停,出了问题的话,物业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罗女士表示。

对此说法,记者随后致电了张女士。

“就是屋顶的玻璃掉了几块,具体我不知道。搭了违建,也是物业同意我们搭的。之前也沟通了几次,我们的意见是该怎么负责就怎么负责,我们有责任我们赔。”张女士表示。

针对赔偿一事,物业表示张女士家的阳光房,开发商在交付之时是不存在的,因此该玻璃房涉嫌违建,而罗女士的停车行为涉嫌违停,由于双方互相质疑,协商难度非常大。

“它是附着物之外的,如果城管判定是违建的,就需要协助我们来拆除,我们肯定会拆除。张女士觉得她不应该承担100%的责任,理由是罗女士车子停的位置不是规定能停车的位置。我们跟双方做了工作,罗女士是说赔偿60%她能够接受,但是楼上的业主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她愿意赔偿。法院判,如果觉得物业公司在管理上有责任,该赔的我们也赔。”绿城桂花城小区物业公司表示。

律师王璐认为:“上述事件中,罗女士的车辆损失是由多种因素共同导致的。如果张女士的阳光房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筑,玻璃掉落造成车辆受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张女士违建时未制止,存在安全管理的疏忽,对车辆的受损存在过错。罗女士的违停行为也是导致车辆受损的因素之一,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对于三者的赔偿比例的划分,三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过错程度等划分具体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