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民政脱贫兜底保障工作,缓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搬迁上楼困难群众的生活成本,近日,高青县民政局在深入调研、摸清实情的基础上,提交县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对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的实施办法》,对全县“平改楼”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和取暖补贴。

补贴范围为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搬迁上楼的困难群众,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政策)、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进行发放,取暖补贴参照城市低保人员当年取暖补贴标准执行。

下一步,高青县民政局将会同各镇办调查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确保“平改楼”困难群众补贴及时发放到位,扎实做好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