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乌鲁木齐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根据工作发现、网民举报线索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网民举报经开区(头屯河区)石某,用属地某企事业单位注册商标作为个人账号头像,冒充官方账号开展经营活动。经核实,网信部门依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对石某进行约谈,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整改并注销账号。

案例二:工作发现,高新区(新市区)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未严格履行网络安全审核义务,致使发布的广告中,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经核实,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责令暂停服务,限期整改。

案例三:网民举报属地网络账号“x***”“S***”,在互联网上散布低俗媚俗信息,严重影响网民身心健康。经核实,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目前相关账号已注销。

案例四:工作发现,乌鲁木齐某环保科技公司未严格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网络安全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致其网站被篡改为博彩网站。经核实,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安全管理条例》,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五:网民举报乌鲁木齐市网民谭某、王某在网络平台发布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谭某、王某予以行政罚款500元。

网信部门郑重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站、平台、自媒体一定要坚持学法懂法、遵法守法,守护清朗网络空间,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对举报有功人员将表扬奖励。

举报方式:

网站:

邮箱:wlmqwljb@163.com

乌鲁木齐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