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业服务交接事项的通知

润城东方小区全体业主:

按照《润城·东方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唱票计票统计结果公示》和《物业服务合同》有关约定,现就润城东方小区物业服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润城·东方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唱票计票统计结果公示》已做出的决议:江苏钰之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两家竞选物业服务企业均获得本次业主大会会议法定通过,因江苏钰之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弃了优先签署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本会于2024年1月9日正式与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自2024年1月19日起,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再有义务为本小区继续提供免费应急物业服务,届时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正式承担本小区物业服务工作。

二、物业服务费缴纳:自2024年1月19日起,全体业主应向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

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应在实际入驻壹年内,完成对小区的承诺整改投入(物业服务合同附件),否则视为合同违约,从第七个月起,业委会组织开展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四、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感谢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全体员工为本小区提供的三个月免费应急物业服务。

五、请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依据物业合同内容约定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及应急预案,正式全面开展物业服务履职工作,接受全体业主和社会监督,并做好信息公开。

恭祝业主腊八节快乐!

特此通知!

润城东方业主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抄送:连云港市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新东街道办事处、新东街道东风社区居民委员会、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区公安分局新东派出所、江苏金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烨德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