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商铺经营者的消防安全意识,5月20日,湖北省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大队深入辖区“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中,消防监督员重点对商铺内是否违规住人,用电是否规范,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敷设是否符合消防标准要求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消防监督员发现辖区内一门店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宿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监督员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场所负责人泡沫夹芯彩钢板的火灾危险性,讲清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结合全国典型火灾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随后,该场所负责人表示,马上联系人员前来拆除泡沫彩钢板,并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下一步,咸宁消防将继续保持对火灾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力争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放心一处”,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